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简章

发布时间:2026-04-30 来源: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作者: 浏览次数:10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新疆农业大学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的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和特色的大学。学校现有24个学院,1个教学部,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70个本科专业,分布在农、理、工、经、管、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中。围绕水利水电、棉花、粮食、健康养殖、特色林果、农机智能制造、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建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3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培育学科2个,自治区“十四五”高等学校院士支持计划依托学科1个,自治区“十四五”优势学科1个,自治区“十四五”特色学科5个。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丝路水实验室、棉花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丝绸之路经济带作物生物育种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50个。锚定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建有草种创新与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新疆分中心等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新疆枣产业研究院挂靠我校。

二、引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贡献。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青年博士人才年龄不超过43周岁,43周岁及以下是指1982年4月30日(含)后出生;高端人才(团队)视实际岗位需求而定。

(六)《岗位表》中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表示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均符合专业要求,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岗位表》中的一级学科或一级学科下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岗位表》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名称、代码参照《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三、引进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

1.第一层次:战略人才。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大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2.第二层次:行业领军人才。承担国家科技项目、产生重要学术成果、获得重要科学荣誉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3.第三层次:学科拔尖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科研影响力和发展潜力、教学成果优异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国内外学者。

4.第四层次:学术骨干人才。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持续发展潜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学者,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

(二)优秀青年博士。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具体岗位及要求见《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青年博士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三)急需紧缺人才。未达到各层次人才条件,但学校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人才,采取“一人一策”的方式引进。

(四)团队引进。团队带头人须达到第三层次及以上人才条件,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均须具有博士学位,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四、引进人才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编制:事业单位入编。

(二)薪酬待遇: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绩效、年终考核绩效等基本待遇以及安家费(住房补贴);三层次及以上人才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根据工作任务签订薪酬协议。

(三)科研启动经费:高端人才(团队)科研启动资金一事一议,青年博士类提供最高20万元的科研启动资金。同时可依托我校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各类人才项目。

(四)专业技术职务:已具有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到校工作后按原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无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享受最长三年校内绩效工资专业技术七级、八级待遇;无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正式聘任。

(五)子女入学:子女可就读我校附属中学(含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六)人才项目支持:可依托我校申报国家、自治区各类人才计划。其中:依托我校申报自治区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全职类项目,支持周期为3年,全周期支持额度为每人20万—50万元一次性补助(免税),以及最高300万元的项目资助。

(七)其他支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周转房或职工宿舍等。

五、招聘程序

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绿色通道引才,可随时申报,简化程序。

       (一)公布岗位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简章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http://www.xjau.edu.cn)发布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信息。本简章2026年全年有效。

(二)招聘报名

登录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au.edu.cn或https://hr.xjau.edu.cn/ZP注册账号,在首页“招聘公告栏”下载并按照《简历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操作流程》(附件3)填报简历材料。系统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若需详细了解任务和待遇,可咨询各学院联系人。

(三)简要流程

收到简历后,相关引才单位初步审核符合要求后提交到学校;学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认定初步符合要求后,通知引才单位开展线下考察面试;引才单位考察面试通过后,组织开展学校面试;学校面试通过后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议通过人员经公示、体检合格后可办理入职手续。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1.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3. 新疆农业大学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18997938644

4.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邮政编码:830052)。

(二)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引才政策咨询:0991—8762771

聘用手续办理事宜咨询:0991—8762671

 

附件: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博士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年研究生招生目录.pdf

附件3-简历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操作流程.pdf



编辑:杨森林 刘悦  审核人:宋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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